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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台北監督委員會
工作內容

本委員會自2004年成立,係由建築師公會、政府機關及相關學術機構團體推薦之代表共31位委員共同組成。其中建築師公會代表17人;政府機關代表7人;學術機構團體代表7人。該委員會在APEC建築師計畫中央議會授權下辦理有關APEC建築師計畫中央議會訂定之準則推動各項任務,以及APEC建築師註冊處中華台北分支中心之運作及相關業務。
1.本委員會依據「APEC建築師計畫」中央議會制定之作業手冊規定,開始進行各經濟體間合作意願書或備忘錄及相互認證雙邊協定之簽訂。故近年來之主動出擊,已先後完成與澳洲、香港、墨西哥、菲律賓及紐西蘭等經濟體合作意願書或備忘錄之簽訂。104年9月21日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與馬來西亞建築師協會簽署雙邊合作意願書。本會更計畫循此模式與其他經濟體如韓國、泰國接觸後,逐步簽訂合作意願書或備忘錄及相互認證雙邊協定。
2.本委員會於104年11月4日於桃園銘傳大學辦理宣導APEC建築師計畫說明會,藉以學生瞭解APEC建築師計畫的緣由,亦使其知悉國際情勢的演變,使其更具有國際觀。
3.本委員會為因應政府組織調整本委員會之組織章程,於104年9月30日第44次委員會決議修正通過,於第四條文中明訂政府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內政部、外交部、經濟部、教育部、考選部等)。
4.中華台北監督委員會歷次與其他經濟體相互認證簡介與其他經濟體相互認證過程:
(1)95年11月22日 與澳洲簽訂第一階段合作意願書。
(2)95年12月08日 與香港簽訂合作備忘錄。
(3)96年09月16日 與澳洲簽訂第二階段相互認證協定。
(4)97年10月24日 與墨西哥簽訂合作意願書。
(5)98年04月22日 與菲律賓簽訂合作備忘錄。
(6)99年10月10日 再次與菲律賓簽訂合作備忘錄。
(7)101年10月02日與紐西蘭簽訂相互認證協定。
(8)104年9月21日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與馬來西亞建築師協會簽署雙邊合作意願書。
5.在未來 WTO全球化的架構下,資本跨國流動將遽增,而專業人才也將因此面對挑戰與契機,唯有相應地增加人才的可流通率,達到「楚才可以晉用」,才能保持個人與國家的競爭力。APEC建築師計畫推展的成功經驗,也足資其他各專業人士,諸如會計師、律師等社群參考。APEC建築師計畫未來還有很長遠的路,但可以確定的是,目前已經替未來鋪下坦途。祈使我國未來能透過人力資源的規劃,發揮我國高素質人力的特色,在全球化的浪潮中,站穩自己的腳步,而以新ㄧ波的經濟奇蹟開啟歷史的新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