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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實務經驗

具備註冊/核照建築師的專業實務經驗
APEC建築師的註冊申請人,必須達成母國經濟體監督委員會的要求,即是在任何參與經濟體首次完成建築師註冊/核照後,具備至少七年的專業實務經驗。建築師必須取得以下各種建築實務的經驗:

□ 初步研究與準備簡報
□ 設計
□ 合約文件
□ 實務管理
 
申請人必須以建築師的身份,於下列項目取得至少三年的經驗:
獨自承擔具備中度複雜性的設計、文件和合約管理的專業職責;
或是:以建築師身份與其他建築師合作,負責複雜建築物的設計、文件和/或合約管理等層面的專業職責。

執業轄區
相關監督委員會接受在任一經濟體,完成上述要求的專業實務經驗。

維持專業能力
為求確保專業能力,APEC建築師候選人若有兩年時間未執業,必須參加專業發展計畫,或完成其他指定條件,才能登錄至APEC建築師註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