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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 建築師的能力

申請登錄APEC建築師註冊處所需的技術和知識,分別定義如下:


APEC建築師必須具備創意建築設計的能力:

□ 達成審美與技術的要求;
□ 具備建築史、建築理論與相關藝術、科技和人文科學的知識;
□ 證明理解人類與建築及建築與環境的關係,以及將建築與所處空間銜接人類需求與尺度的必要性;
□ 回應環境關懷與處理永續性課題;
□ 證明在土地用途規劃及設計過程的技術;
□ 考量文化與社會因素,證明瞭解建築師對社會的責任。


APEC建築師必須具備將設計概念轉為建築造式的能力,並能:

□ 調查與解釋設計宗旨及相關課題,進而準備設計案簡報;
□ 提出設計案評估、可行性研究與計畫的建議;
□ 評估與決定建築物設計的結構、構造與工程部分,並將專業顧問的建議與設計,融入建築物設計案;
□ 評估建築物承受的物理影響,提供室內環境舒適度及阻隔惡劣氣候的相關技術,並協調與整合服務系統來控制;
□ 在成本因素和建築規範的限制下,達成建築物使用者的要求;
□ 提供施工、採購與合約管理事項的建議;
□ 製作將設計概念轉為建築物的文件和資料;
□ 管理建築物的發包採購、合約訂定與監督施工。


APEC建築師必須具備從事建築實務的能力,並且:

□ 遵守建築物設計與施工的相關法律責任;
□ 對於管理與實現建築物設計案的產業、組織和過程,具有適當的知識;
□ 遵守工會對專業人員的行為標準;
□ 維持從事建築實務相關方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