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建築師架構的目標是建立一種機制,藉由降低外銷專業服務的現有限制,促進建築師得以橫跨APEC全區經濟體提供建築專業服務。核心功能是維持APEC建築師註冊處,登錄其中的APEC建築師,意指達成參與經濟體在專業認可的教育與訓練共通要求,目前亦是註冊/核照建築師的人士,以及在專業經驗紀錄上獲得證明的註冊執業者。 APEC建築師註冊制度藉由判斷出專業認可的共通層面,再輔以一段時期的專業經驗,定義出能達成其他參與經濟體之指定註冊標準的能力程度,無須進行進一步評鑑。移入經濟體可以另訂適用APEC註冊建築師的特別要求,來處理該經濟體獨有的專業實務層面,然而,這些要求必須完全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