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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構

中央議會全權負責APEC建築師註冊處的運作,該議會由參與經濟體為此宗旨而成立的獨立監督委員會提名人選所組成,監督委員會獲得中央議會授權以履行其職責。掌管APEC建築師註冊處運作的政策,以及推動業務所需的對策,由參與經濟體指派加入中央議會的代表共同決定。
 
APEC建築師註冊處細分為數個單位(section),每個單位由參與經濟體的監督委員會管理,負責登錄所屬經濟體之中,符合APEC建築師標準的註冊/核照建築師。監督委員會負責代表中央議會,管理註冊處之下的所屬單位。
 

APEC組織架構